发布日期:2026-10-23
文献来源:《当代法学》2026年第4期

摘要:生成式人工智能使个人信息删除权陷入行使困境:一方面,个人信息一旦经过语料训练嵌入模型结构,便与模型深度耦合,难以被彻底删除;另一方面,即便删除了原始数据,模型仍可能基于“记忆”生成相关信息,使得法律上的“删除”无法实现“被遗忘”目的。这一困境是立法选择与技术变革共同作用的结果。“删除本质论”将权利的核心权能限定于“删除”这一单一行为模式,而大模型的技术架构使该履行方式难以实现其规范目标。回溯权利本源,个人信息删除权旨在实现“被遗忘”,以删除为核心的权利定位偏离了这一初衷。理应以“被遗忘”为规范目标,重塑个人信息删除权的权利内涵,使其从单一的删除请求转变为由“删除权”与“限制权”组成的复合权利架构:前者旨在删除数据,后者则旨在限制数据的访问、使用、生成和传播。“限制权”更加契合大模型的技术特性,也更有助于权利目标的实现,为平衡个人权益和模型提供者利益提供了有效的替代路径。与此相应,大模型提供者的法律义务亦应转向“删除”与“限制”并举的双重结构,即在应用层延续删除义务、在基础模型层转向限制义务。

作者简介:付新华,水晶直播 副教授,数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,法学博士,应用经济学博士后,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与数字法学。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、北京市法学会市级法学研究课题、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多项;在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《中外法学》《东方法学》《法学论坛》等期刊发表文章多篇,中国知网下载总量3万余次,他引次数880余次,入选2024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%,部分文章被《新华文摘》《智慧法治文摘》《北京日报·理论周刊》部分或全文转载;出版专著《数据之治:未成年人数据的法律保护》,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;担任多家CSSCI来源期刊的外审专家。